福建省花卉协会关于组团考察西北四省花卉业的通知
闽花协〔2008〕26号
各设区市花卉协会,各有关单位:
应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四省花卉协会的邀请,本着互相学习,共同发展的目的,经研究决定,组团考察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四省花卉产业,并向四省各界宣传福建花卉,推介福建特色花卉产品,商谈合作事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08年7月23日至7月30日,共8天。
二、活动内容
1.考察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等西北四省花卉交易市场、花卉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等;
2.与四省花卉协会开展工作交流,商谈合作事宜,了解四省花卉业发展举措,并宣传福建花卉,推介福建特色花卉产品;
3.其他花事活动。
三、参加对象
各设区市花协负责人、重点花卉产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、重点花木企业负责人,限我会(含分会)在册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。
四、考察费用
全程考察费用约6000~6500元/人,按实结算,费用自理。
本次组团计划人数不超过20人,凡有意参加者,请尽快与省花卉协会秘书处联系,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5日。
联系人:陈璋;电话:0591-87828675;传真:0591-87848282;电子邮箱:fjhx87828675@163.com。
附件:报名预登记表

报名预登记表.doc
福建省花卉协会
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